霸王花伸了个懒腰,惬意的叹道:“我从小在北方长大,睡惯了石头床,客栈里软绵绵的床铺,我不喜欢。别说这些了,那白发少女是谁,为何要追杀你呢。”
欣然对这位颇有男儿气慨的女郎很有好感,便实话实说:“那女孩是圣女王的侍卫长水镜将军,与你同在中洲七大美女之列。”
霸王花点头道:“我早就怀疑是银龙水镜,毕竟白头发的美人儿独此一位。”略一沉吟,又问欣然,“我听说银龙水镜脾气暴躁手段狠辣,对男人从不加以辞色,你是怎么得罪她的?”
欣然不好意思的说:“水镜误把我当成奸细,抓到军中严刑拷打,险些要了我的命。我一气之下,就用手段暗算了她,逼她喝下春药当我的性奴,痛痛快快的睡了她三个晚上,可惜后来被圣女王发觉,救醒了水镜,我呢,见事不妙只好熘之大吉咯。”
霸王花震惊的目瞪口呆,好半天后才失声喊道:“老天!你……真的干出了如此下流的勾当?”
欣然诚实的点点头。
霸王花恶狠狠的骂道:“难怪水镜会追杀你,小不点,你是咎由自取!”
欣然笑道:“俗话说一夜夫妻百日恩,水镜表面上恨我,却未必当真忍心杀我——我都不怕,你操的什么心?”
霸王花也觉得自己表现的太过激动,怎么说这也是欣然和水镜两个人的事,何须她打抱不平?然而又觉得小不点的所作所为,一下子毁掉了之前在她心中营造的美好形象,愤怒之余,也有一点莫名其妙的伤心。
不过她很快又替欣然找到了借口,自言自语的说:“男人和女人发生纠葛,十有八九是女人不讲理在先,水镜被你羞辱固然可怜,但她不分青红皂白的冤枉你、欺负你,也不能说百分之百无辜。”
欣然欠身握住她的手,轻笑道:“好啦,我的女英雄,别替我开脱了。这件事呢,我其实也挺后悔的,只是当时冲动起来根本就没有考虑后果,更不会去考虑水镜的感受,既然干了出来,我也有充分的心理准备面对她的报复,总之,你不必替我担心。”
霸王花俏脸飞红,用力抽回手掌,娇嗔道:“我才没替你担心呢!本来觉得你是个好人,打算跟你做朋友,现在完全没有兴趣了。”说着起身来到洞口,合上石门。她渐渐发现欣然貌似诚恳其实内心狡诈,不得不加以提防。
“小不点,你答应给我的东西,现在拿出来吧。”
欣然知道她说得是从熊王米奇身上得来的魔石,却故意装傻:“什么东西?”
霸王花冷笑道:“小不点,你别装傻,装傻也没用,我跟水镜不一样,不会打你,也不会折磨你。”
欣然狐疑的望着她,坚持耍赖到底:“你打算拿我怎么办?”
霸王花冷冰冰的说:“我会把你交给水镜,看着她一刀一刀的活剐了你!”
欣然哈哈大笑,满不在乎的说:“好极了!我正有点想她呢,既然你肯做好事送我一程,咱们现在就去找她吧。”
霸王花没得到宝物之前当然不肯把欣然交出去,吃了一个钉子,不免有些气馁。暗想,这小子连银龙水镜都整治不了,可见很有一点骨气,就算把他打成残废也未必肯吐出宝物……思来想去没有办法,只得先行上床就寝,明天一早再做打算。
欣然挨着霸王花躺了一会儿,突然觉得背上麻酥酥的,抓了一把凑近油灯一看,指尖粘着一只死蚂蚁。顿时没了睡意,上床摇醒霸王花,紧张兮兮的说:“女英雄,快别睡了,这床脏的很,有蚂蚁!”
霸王花睡得正香,被他弄醒已经很烦躁,听了他的话,顿时火冒三丈,挥手一耳光把欣然打得飞下床去,骂道:“蚂蚁又不吃人,你怕个屁啊!”说罢倒头躺在床上,不一会儿便酣然入睡。
欣然捂着红肿的面颊爬起来,躲在霸王花身后小声骂道:“你好歹也是个女人,怎么如此邋遢!蚂蚁不咬人?哼,等小蚂蚁钻进你的肚脐眼儿,咬断你的肠子,你就知道它们的厉害啦。”
欣然从小生长在一尘不染的吸血鬼皇宫,对睡眠环境的要求非常严格,后来到了苏家,床铺有下人拾掇,当然也是干干净净。如今虽然只身流落在外,苏家大少爷的排场可没法立刻改掉,床铺稍微有点脏,他就睡不着觉。
山洞里少不了虫蚁,无论睡在哪里都觉得不舒服,干脆从行李箱里翻出两件御寒的大衣,撕成布条,编了一只吊床挂在石床上面。欣然躺在吊床上打了个哈欠,舒舒服服的睡着了。
次日一早霸王花醒来,惊奇的发现头上多了一张吊床,欣然睡得正香。不由得摇头苦笑,心想小不点真有办法,这样也能当床啊……转念一想,小不点既然害怕蚂蚁,我便用蚂蚁逼他说实话!
于是出去走了一趟,回来唤醒欣然,不由分说把他拽到洞外的一个土坑前。坑里事先撒了蜂蜜,引来成群结队的蚂蚁,密密麻麻的覆盖在坑底,令人望而生畏,浑身发痒。
霸王花一手捏住欣然的脖子,逼他低头去看蚂蚁窝,狞笑着威胁道:“若不交出《虚天经》,我就把你剥光丢进蚂蚁窝!”
欣然倒吸了一口冷气,双腿像被抽了筋骨似的软下来。霸王花摇摇他,问道:“到底交不交出来?”
欣然垂头丧气的说:“女英雄,你可比水镜厉害多了,我认输。”
回到石洞,欣然蹲下身子,将手指伸进喉咙里挖了一下,随即干呕起来,吐出一滩清水。那块黑色的魔石也被吐出来,落在地上。
霸王花惊喜的捡起魔石,顾不得擦便凑在唇上亲热的吻了一下,笑嘻嘻的抚摸着欣然的头发说:“你早这么听话就对了。”
欣然吐得头昏眼花,无力与她斗嘴。
霸王花念诵开启魔石的咒文,黑色的石头随之射出一道白光,照在石床上,慢慢的凝聚成几张薄笺,写满了奇形怪状的文字。
欣然嗅了嗅薄笺的气味,厌恶的闪到一旁。
霸王花迷惑的看着他,问:“秘笈上有毒?”
欣然摇头笑道:“没有毒,我是讨厌陈年人皮的气味。”原来那薄笺是用人皮制成。
霸王花吐吐舌头,叹道:“不愧是不死王奥古斯丁的遗产,果然邪门的很。”
拿起《虚天经》翻了几下,顿时大失所望。
欣然瞄了薄笺一眼,问道:“这本书是不是很深奥?”
霸王花灰心丧气的叫道:“岂止深奥,根本一个字也不认得哩!”旋即盯着欣然,“你认识这文字?”
欣然看了一眼,笑道:“这是贵族文字,难怪你看不懂。”
霸王花撇撇嘴,不高兴的说:“你们人类最瞧不起人了,我在罗摩也是贵族哩。”
欣然失笑道:“你误会了,我所说的贵族跟你想象中的贵族不是一回事。所谓贵族,在暗黑大陆有着特别含义,是指那些血统高贵家族历史悠久的吸血鬼,贵族文字,就是古代吸血鬼的文字。”
“喔喔∼原来是吸血鬼文字啊,难怪我认不得呢。”霸王花娇憨的偏着头,上下打量欣然,“小不点,你为何认识这种文字?”
欣然笑道:“我妈妈是吸血鬼。”
霸王花投来仰慕的一瞥,叹道:“难怪你生的这样白净秀气,像个小女生,原来是半吸血鬼。”说着站起身来,搬起那块巨石堵住洞门。她这样做本是出于好心,以免阳光晒进来照到欣然。然而在欣然看来,霸王花无非是相信吸血鬼能够变成蝙蝠和雾的传说,怕他逃之夭夭,心中不免有些恼火。忍着厌恶将人皮纸拿起来,一字一句的念给霸王花听。
霸王花眼巴巴的瞅着他,苦着脸说:“小不点,我既然认不得字,当然就听不懂吸血鬼文字的发音,你念了也是白念,还是翻译成我懂的语言吧。”
欣然简直无法理解这女人的心态,怒道:“你他妈是母猪啊!明明白白的告诉我不懂贵族文字,还要我替你翻译,除非我他妈也是猪,否则岂有不暗中搞鬼的道理!”
欣然之所以生气,心态是很复杂的。他是一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的,就连至亲好友也不能完全相信,况且是霸王花。如果霸王花是个什么也不懂的单纯女孩也就算了,作为一个老江湖,居然说出如此轻信的傻话,欣然下意识里认定她是在耍自己,真实的用心是表明对他的轻蔑——姑奶奶认定你不敢搞鬼——因而感到受了侮辱。
另一方面,当欣然发现是贵族文字时,第一时间就决定主动帮助霸王花翻译《虚天经》,在翻译过程中伺机搞鬼,只需神不知鬼不觉的译错几个词,便可让霸王花走火入魔。然而他又担心霸王花拿了译稿去找别的吸血鬼校订,自己的苦心白费且不说,还要面对霸王花的报复。正在左右为难的节骨眼上,霸王花突然主动请他翻译,这在霸王花,体现出的是为人坦荡用人不疑的君子之风,而在欣然,却好像计划做坏事时突然被人抓包,颇有些打草惊蛇的感触。
霸王花被他骂的发愣,随即宽容的笑道:“小不点别生气,我本来就有一点傻嘛。女人又有几个真的聪明绝顶呢?”
欣然想不到她会来这一手,心想这女人好厉害,竟用以不变应万变的手段对付我……
与人斗智便如下棋,你先行料到对手的招数,便可以针对应变,出奇制胜。欣然自信耍阴谋诡计没有人是他的对手,可今天却在霸王花面前连番受挫,对这看起来并不像是多么聪明的兽人女侠生出了畏怯的心理,目光也变得闪烁不定。
其实欣然是想得太多了。霸王花既不是傻瓜,也并非欣然所想象中那样大智若愚,更不会存心跟他斗智。她适才坦然承认自己傻,完全是误认为欣然的生气是出于提醒她不要轻易相信别人的好心,因此非但不生气,还很感激他。归根结底,她虽然把欣然虏到山上,当成囚徒一般关押起来,心里却把他当成了自己人,一门心思的跟欣然同甘共苦。连无价之宝《虚天经》也大方的拿出来与他共同研读,又怎么会怀有钩心斗角的念头?
欣然不领她的情也就罢了,还把她的坦率看成了阴险,用对待奸人的心态与霸王花斗法。霸王花本无心机,正如一个人全无敌意,自然浑身都是破绽,而在处心积虑的对手看来这些破绽却都成了陷阱。欣然就是这样聪明反被聪明误,把自己吓得够呛。妄自绞尽脑汁,始终觉得棋差一招。
“小不点,你倒是快翻译给我听啊,”对欣然的复杂心理一无所知的霸王花催促道。
欣然无奈之下,只好把《虚天经》翻译成霸王花听得懂的语言,这么一来,搞鬼的企图就更难以实行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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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章 虚天经(下)
所谓的《虚天经》,其实是不死王奥古斯丁写给孙女雪晴公主的一封信。
早在海洋世纪末期,奥古斯丁就已经是整个黑暗大陆的统治者。他的独生子兰斯洛特王子早年环游世界,后来去了大海东方的绢之国游学,并在绢之国娶了一位姓方的渔家姑娘为妻。方氏荤后产下一女,随了母姓,因其出生时屋外一夜大雪刚刚放晴,取名雪晴。
兰斯洛特在女儿五岁的时候把妻女送回暗黑大陆,并告诉妻子,我自幼离家求学多年,深感东方文化博大精深,穷极一生亦无法融会贯通,吸血鬼的生命虽然漫长,终有面对死亡的那一天,在灭寂之日到来之前,我希望有更多的时间思索关于宇宙和生命的奥秘。
为了完成这个宏愿,我将要做两件事。第一,不再返回暗黑大陆继承王位,父王的江山,就由女儿雪晴继承。第二,明日一早送你母女返乡后,我便出家为僧,择一处山清水秀的寺院隐居,钻研学问,了却残生。
听了他的话,母女二人失声痛哭,表示不想再去黑暗大陆,愿与他一起隐居。王子笑道:“你们不走,我哪里还当得成和尚?”当下不由分说,将母女两人送上船,挥手作别,从此不知下落。母女二人经过漫长的航行,当抵达暗黑大陆的时候,已经是七年之后的事了。
方氏思念丈夫一病不起,登陆后没多久就病逝了。年幼的雪晴协同仆人将母亲安葬在海边,结庐而居,立下宏愿,为母亲守墓三年,并将从故乡带来的腊梅花籽亲手种在墓地旁。之后写了一封信,详细讲述了父母的归宿以及一路上的见闻,差遣仆人送到祖父奥古斯丁手中。
奥古斯丁收到信后非常想念从未谋面的孙女,便亲自来到海边,与雪晴公主相会。祖孙相聚后,奥古斯丁试图说服雪晴随他返回王都,雪晴却坚持守墓。奥古斯丁没办法,只好怀着沉重的心情独自返回都城。在之后的三年里,祖孙俩就靠书信往来传递亲情。
这本《虚天经》,便是奥古斯丁寄给方雪晴的书信合集。除了祖孙之间的家常话,主要内容是奥古斯丁与孙女方雪晴对东方文化的讨论。
奥古斯丁是一位博学的君王,对东方文化了解极深。他在信中讨论了东方文化中的“阴阳”概念,并试图用阴阳原理来研究宇宙的奥秘,后来创立了以阴阳学说为基础的奇妙武学——虚天魔功。
奥古斯丁在信中声称,阴阳源自虚空而化生万物,暗示了从无到有、从有到无的自然规律,虚天魔功的力量便源自“有”与“无”的相互转化,修炼至登峰造极的境地,可以顷刻间抹消万物,弹指一挥,便将最坚硬的物质分解成光……
欣然对阴阳学说一窍不通,但对奥古斯丁的恐怖传说却记忆犹新。两相印证,可以证明奥古斯丁没有吹牛。虚天魔功确有毁天灭地的力量,自从一百二十年前奥古斯丁神秘消失后,这门天下无双的绝技也随之销声匿迹了。
既然《虚天经》是奥古斯丁在与孙女的讨论中完成的,可见雪晴公主的学识武功也不比祖父逊色,如果世上还有第二人精通虚天魔功,那就一定是她了,奥古斯丁失踪后,方雪晴理应是继承王位的第一人选。
然而事实却截然相反,不死王一去,暗黑大陆便陷入了持续百年的战乱。最后由奥古斯丁的佷子古撒兰王取得了胜利,建立了短命的古撒兰王朝。
至于雪晴公主,不但政治没有丝毫兴趣,行事也神秘诡异,祖父死后她也随之消失,古撒兰王朝建立后她又神奇再现,隐居在皇宫附近的山林里,每日只是读书作画。闲时搬一把凉椅坐在树下,看着附近的小孩嬉闹。从不与人交往,也从不开口说话。
偶尔离开茅舍,芳踪一现的所在却是千万里之外的某处,只有用神话中的分身法、缩地术,才能解释她的神出鬼没。
欣然小时候曾与方雪晴有过一面之缘。那时他正患病,眼看医药无效,夭折在即,母亲便带他去山上拜访雪晴公主,求她医治。欣然当时年幼,外加病得死去活来,没有机会对雪晴公主留下太多印象。隐约记得她是一位清秀单薄的少女,身上散发出一股冷冷的清香。当她的手掌触摸到欣然的额头,折磨他整整半年的头疼病就突然不翼而飞了。那之后,雪晴公主一句话也没有说,只是向欣然母子欠身微微一笑,转身飘然而去。
欣然曾问母亲雪晴公主为什么不说话,至今仍清楚记得母亲的回答。
“雪晴公主不说话,因为她是哑巴。”
如今想来,雪晴公主该是位冰清玉洁的美人儿吧?欣然出神的想,否则又怎会被列入中洲七朵名花之列呢。在七位名门闺秀中间,方雪晴论起年龄来是祖母级的人物,幸而吸血鬼不老不死,仍可保存花容月貌直到今日。只是此女行事低调,除了了不起的出身以外,几乎没有做过任何大事,假如不仔细去想,人们往往会忘记中洲七朵名花里还有这么一朵飘然出尘的白梅。
关于《虚天经》的往事,欣然只了解这么多,许多疑点仍未解开。《虚天经》既然是奥古斯丁写给孙女的信,应该保存在方雪晴处,怎会落到盗墓贼手里?那个好运的盗墓贼,到底盗了谁的墓?对此,欣然想不通,也没有时间去想,飞快的将前两页译完,揉着眼楮说:
“今天就到这儿吧,我很累了。”
霸王花正听得出神,被他突然打断,颇有些扫兴。然而又不愿意勉强欣然,只好说:“累了就睡吧。《虚天经》你先拿着,我出去买点吃的,很快就回来。”说罢推开巨石出去了。
欣然躺在吊床上装睡,等她合上石门后一骨碌爬起来,翻开《虚天经》阅读起来,很快将全文读毕。半信半疑的想,如果这本书不是扯淡,学成之后果真能够开启吞噬一切的次元黑洞,打败霸王花岂非易如反掌。这么一想,便平生第一次兴起了习武的欲望,依照书中的方法兴致勃勃的行功运气。
他没有任何武术功底,内力半点全无,一上来就想学习世上最上乘的功夫,无异天方夜谭。胡乱练了一气,自以为收获不小,跑到石门前面挥掌猛击,结果石门纹丝不动,手倒震得发麻。气得他差点把秘笈撕了,躺在床上闷闷不乐的打起了瞌睡。
不多时霸王花带了一包酒菜回来,叫醒欣然一同享用。霸王花是女人中的酒豪,两斤烈酒喝凉水似的下肚,脸儿红艳艳的,好像涂了一层胭脂。欣然越来越爱,垂涎欲滴得想,要是她醉得不省人事该多好……眼珠儿一转,冒出了一个鬼主意。于是装作喝酒的样子将酒壶抢在手里,偷偷射出血荆棘,将一滴血液挤进壶中。吸血鬼的血液既是毒药也是麻药,少量服用,会麻痹大脑神经。
霸王花没有发觉他的小动作,抢过酒壶笑道:“小不点,这酒的劲头比起金酒来可差远了,对不对?”
欣然茫然的问:“什么金酒?”
霸王花在他肩头擂了一拳,笑骂道:“你还真是健忘呢!上次在青铜山上,你不是请我喝了一壶当地特产的金酒嘛,你还说那酒很补的呢。”
欣然猛然想起那天霸王花把自己的尿当酒灌下去的事,忍着笑问:“对呀,金酒的确很补的,你喝了以后有没有效果?”
霸王花笑道:“我一辈子从来没有喝过味道那么怪的酒,后来肚子痛了一整天,可能是补得过了头了吧。”说罢将壶中加料的残酒一饮而尽,摇摇头,自言自语道:“奇怪,也没喝多少酒,怎么头就有点昏沉沉的了?眼楮都他妈的花了……难道我真的醉了?”
欣然知道毒效发作,心中窃喜,试探着问:“让我摸摸你的头好不好?兴许是感冒了呢。”
霸王花大方的说:“没什么不好的,你就摸摸吧。”欣然抬手按在她额上,果然触手冰冷,正是毒效发作的迹象。兴奋之下捧起霸王花的俏脸儿,轻笑道:“我也不知道是感冒还是醉了,得再做进一步的确定。”说着低下头去,在她鼻尖儿上轻轻吻了一下。